【扩散】柳州交警公布最容易被电警抓拍的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司机们注意~
6月12日,柳州市交警部门公布近期五种最容易被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各位司机朋友们注意啦,别让电子警察抓拍到你的爱车。
一、误闯右转红灯
注意,不是每一个路口右转都不需要等红灯!首先
以下是不能右转的情况 ↓
如果不幸误闯右转红色箭头灯,将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在过路口时,通往每一个方向的路面上都有转向标识,驾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看导向箭头标志,但是有些路段的设计比较特别,直行车容易占用转弯车道通行,比如以下这种情况需要注意。
柳州现在是有快速公交的,快的前提必然是有良好的交通。例如,其他车辆不能占公交专用道行驶,这也是一项很严的规定,以下是违法案例。
上面这是交通违法告知短信,占公交专用道不记分,但是会面临100元的罚款。
在许多地方,停车都有专用的划线区域,比如是一些道路旁,或者建筑旁。一旦车主违法占道停车,或是不在停车线内的,都有可能被电子警察抓拍,就会被处罚150元、不记分。
这也是大家比较敏感的一个词语,限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轻则警告,重则记12分、吊销驾驶证,不能因为急着赶事情,就忘了注意路段的限速标识。
罚款: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三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处150元罚款;
(2)机动车在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在高速公路行驶,或者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十但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所超时速每增加百分之十,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所超时速每增加百分之十,加处4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
记分: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超速的车辆就像发射的子弹,速度快,伤害也大,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控制车速!
(来源:微信公众号“柳州交警”)